question-icon 团伙作案是怎么分别量刑的?

我朋友参与了一个团伙作案事件。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团伙作案的成员是怎么分别量刑的呢?是主犯判得重,从犯判得轻吗?具体的量刑依据和标准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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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团伙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里,团伙作案通常指的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对于团伙作案成员的分别量刑,主要依据他们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 一般来说,团伙作案成员会被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等不同角色。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简单来讲,主犯要对其参与的整个犯罪行为负责,量刑通常也相对较重。 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从犯在量刑时会比主犯轻一些。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胁从犯本身主观上并不想犯罪,只是受到了他人的胁迫才参与其中,所以在量刑时会根据其被胁迫的程度和犯罪情节来综合考量,给予相对更轻的处罚。 此外,在分别量刑时,法院还会考虑每个成员的具体犯罪行为、犯罪情节、犯罪后果以及他们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如果某个成员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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