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主犯和从犯是怎样判罪的?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偷盗行为,也就是刑法上所说的盗窃罪,对主犯和从犯的判罪是有明确规定和区别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主犯和从犯的概念。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简单来说,就是在盗窃活动中,组织大家去偷、出谋划策或者实际动手起主要作用的人。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比如帮忙望风、提供一些工具但没有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等。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主犯,通常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主犯参与了多次盗窃,涉及的盗窃数额较大,那么就会按照这些盗窃行为的总金额和情节来量刑。比如,主犯组织了一个盗窃团伙,多次入户盗窃,累计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那么主犯就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而对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比如,从犯只是在盗窃时帮忙望风,没有直接参与盗窃财物的行为,那么在量刑时就会考虑对其从轻处罚。如果从犯在整个盗窃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非常小,情节显著轻微,也有可能免除处罚。总之,在对偷盗行为中的主犯和从犯判罪时,会综合考虑他们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盗窃数额、犯罪情节等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