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按什么计算的?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消费税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这三种。 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消费税应纳税额是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这里的销售额,指的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比如,一家化妆品企业销售一批化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是100万元,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是15%,那么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就是100×15% = 15万元。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计算方法,则是依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来确定应纳税额。销售数量的确定有明确规定,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等。例如,某啤酒厂销售了100吨啤酒,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那么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就是100×250 = 25000元。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适用于卷烟、白酒等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应税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比如,某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销售数量为10吨,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首先将销售数量换算为克,10吨 = 10×1000×1000克,那么从量部分应纳税额为10×1000×2×0.5 = 10000元;从价部分应纳税额为50×20% = 10万元,该企业总共应缴纳的消费税就是10000 + 100000 = 11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也对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作出了规定,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