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家暴是如何界定的?
我最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状况,对方老是对我有一些比较激烈的行为,像偶尔动手推搡,还经常言语辱骂,让我心里特别难受。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算不算是家暴啊?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家暴的具体界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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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家暴有着明确的界定。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指的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通过各种手段对其他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具体来说,家暴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身体方面,常见的有殴打、捆绑、禁闭、残害等行为,比如拳打脚踢、用绳索捆绑限制他人行动等。 精神方面,频繁的侮辱、恐吓等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精神痛苦也属于家暴,例如不断地辱骂对方,说一些带有威胁性的话语,使对方长期处于恐惧、焦虑的状态。 还有性方面,如果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等,同样构成家暴。 法律依据方面,相关法律明确将这些行为认定为家暴。当遇到家暴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间,通过多种手段对成员身心等造成伤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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