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权证在拆迁时具体是怎么补偿的?

我家房子有不动产权证,现在面临拆迁,不太清楚补偿的具体标准和方式。比如是只补偿房屋价值,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补偿?不同类型的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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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在拆迁时不是赔偿,而是补偿,这是因为拆迁是基于公共利益等合法原因进行的,并非侵权行为,所以用补偿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具体的补偿内容和计算方式如下: **补偿内容**: - **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然后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例如,房屋结构较好、折旧程度低的,每平方米的补偿单价可能会相对较高。 -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或自找临时住处带来的不便,一般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情况,住户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性补偿。 - **其他补偿**:还可能包括提前搬迁奖、政策性补贴(如房补和物管费补贴)、政策性补偿(如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以及政策性补助等。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也会给予相应补偿。 **补偿计算方式**:通常会参考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 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的土地价值、地理位置、交通便捷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条例还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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