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有房产证和无房产证有哪些区别呢?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有房产证和无房产证存在多方面区别,具体如下: 首先,从补偿依据来看,有房产证的房屋,其补偿是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进行的。相关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有证房屋的所有权人能依据此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和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而对于无房产证的房屋,情况则较为复杂。需要县、市级人民政府认定其是否合法拥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具体而言,若属于抢搭抢建的无证房,在拆迁时为强拆对象,不会有补偿。抢搭抢建行为的认定,主要以当地正式发布的征地拆迁公告生效的时间或冻结某个征地拆迁区域房屋建设审批的生效时间为节点,之后建设的一般会认定为抢搭抢建。这种情况下,用地、建设审批都不合法,不可能进行办证,且属于故意想骗取拆迁补偿的行为,不会得到支持。 对于经证实非抢搭抢建的无证房,在拆迁时会根据其所涉及面积占已有房产房的比例分类进行补偿,并在住房安置时有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有的地方规定,无证房面积未超过该农户有证房面积50%的,完全按有证房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无证房面积超过有证房面积50%以上的部分,按有证房同类情况补偿标准的80%计算。并且,若被拆迁房屋只有无证房的只有房屋拆除的主体补偿,不会进行住房安置,因为住房安置通常是建立在房屋产权的基础上的。 另外,无房产证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还可能面临产权确认不明确、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需要进行权利登记,才能证明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否则有被认定违法建筑的风险。不过,为了保障拆迁工作的正常推进,也有拆迁人愿意对违建部分进行补偿的情况,但这可能导致一些不合理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