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没有房本的房子该怎么补偿?
家里的房子面临拆迁,但没有房产证,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又是什么。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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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房本的房子补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确定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如果房屋不是违法建筑,即便没有房产证,居住者也有机会获得补偿。补偿办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 **货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具体补偿金额会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实际建设情况、面积、结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年代等因素进行详细勘察后,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和装修费用等来确定,并且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同等地段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 **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如果遇到补偿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要向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如房屋权属证明、拆迁补偿协议、相关部门的调查认定结果等。若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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