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具体是怎么量刑的?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量刑情况: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不同伤害程度的量刑标准** 1. **轻伤情况**: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六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比如,若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轻伤(伤势接近轻微伤),且社会影响较小、受害者存在过错或者被告方全额赔偿了受害者的经济损失,那么基准刑罚则可能为拘役刑或管制刑;若伤势处于轻度至重度之间,基准刑罚可能为有期徒刑一年;而当伤势接近重伤时,基准刑罚可能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例如,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能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每增加轻伤一人,可能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处轻伤,可能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 **重伤情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中,造成被害人六级残疾的,以五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导致受害者重伤但未达到残疾标准,或者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较为接近,那么基准刑罚可能为有期徒刑三年;若致受害者重伤,并造成其10级残疾,基准刑罚可能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刑期便会相应增加一年。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同样要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比如,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处轻伤,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每增加一处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等。 3. **严重情形**: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若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并造成其6级残疾,基准刑罚可能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刑期便会相应增加一年。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情况,基准刑罚可能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三、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除了伤害后果外,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后的表现(如是否自首、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例如,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