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征地补偿是如何确定的?


在拆迁过程中,征地补偿的确定方式会因土地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为你分别介绍: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确定 -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例如,征收决定公告日当地同地段、同类型、同面积的房屋市场价格是每平方米1万元,那么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一般不能低于这个价格。 -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机构会综合考虑房屋的结构、材质、使用年限、装修程度以及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等因素。 - **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需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给予补偿。例如,因征收房屋,被征收人需要租房过渡,那么临时安置补偿就用于支付这段过渡期间的租房费用等。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征收房屋导致被征收人的生意或工作受到影响,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政府也应给予相应补偿。比如,征收了一家正在经营的店铺,店铺因拆迁无法继续营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就应得到合理补偿。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确定 - **按照土地原用途确定补偿费用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土地补偿费:例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农民,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就业。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比如,土地上有农作物、树木、房屋等附着物,征收时应对这些附着物的所有者给予相应补偿。 -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