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绑架罪案件主犯会怎么判?

最近了解到一些绑架案件,想知道在这类案件中主犯通常会受到怎样的惩处。不同的绑架情形,比如是否伤害到被绑架人,对主犯的判决是不是会有所不同?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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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绑架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主犯通常是指在绑架犯罪中起策划、组织、指挥等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绑架罪案件主犯的判刑,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例如,绑架后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这种情况下虽然也构成绑架罪既遂,但由于行为人出于悔悟或慑于法律威严等原因主动放人,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可归入情节较轻的情形之一。再如,因合法要求、利益得不到满足、保护而实施绑架人质的过激行为构成犯罪的,像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被侵害、农民工为追讨欠薪等情形下,为引起社会、政府关注和重视而绑架人质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此外,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行为人出于气愤、报复等原因实施绑架犯罪的;发生于亲属之间的绑架犯罪且被害方事后表示谅解被告人的;为索取真实债务而绑架债务人,索要财物数额过大的(但仅以索债为名,以并不存在的债务为借口绑架并勒索财物的除外);行为人索取的财物数额确实较小的等情况,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如果实施绑架行为的行为人不满16周岁,将不以犯罪论处;只有该行为人对被绑架人实施故意伤害或者杀害,致使被绑架人重伤、死亡的,才有可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在绑架行为中还实施了强奸、贩卖等行为的,可能同时触犯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罪名,在量刑中会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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