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起诉后多久没还还能再次起诉?
之前因为有人欠我钱不还,我去起诉了,但是到现在对方还是没还钱。我就想知道从起诉到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在多久没还的情况下我还能再次起诉啊?我不太懂这个时间限制,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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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欠钱起诉后对方不还,只要不超过诉讼时效,随时都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简单来说,如果您知道对方欠您钱不还,从这个您明确知晓的时间点开始往后算三年,这期间您都有权再次起诉。 不过,还有一个最长时效限制,那就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时效。 要是诉讼时效到期了,虽然债务人依然可以自愿还款,但是其拥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还款,法院也不会强制其履行还款义务。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2020年1月1日知道对方欠您钱且不打算还了,那么正常情况下到2023年1月1日之前,您都可以再次起诉。除非存在特殊情况申请延长时效,要是过了2040年1月1日(权利受损害20年后),法院一般就不再保护您的权利了。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就是在特定情况下,比如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还款等义务,且不会受到法律强制要求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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