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告期限满后多久能收到通知?
我正在办理离婚,走的是公告程序。现在公告期限快满了,我特别着急想知道公告期限满了之后,还要等多久我能收到相关通知呢?心里一直悬着,就怕时间拖得太久。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公告送达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程序。当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时,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离婚公告期限通常是三十日,从法院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计算,三十日之后就视为送达给了对方。 然而,公告期限满并不意味着马上就能收到后续通知。公告期满后,还需要等待法院安排开庭等相关事宜。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自身的案件排期情况来确定开庭时间。通常在公告期满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会将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再次送达当事人(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 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个等待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有的法院案件量相对较少,可能在公告期满后的一两周内就会安排开庭并送达开庭通知;而在一些案件量较大的法院,这个时间可能会延长到一个月甚至更久。所以,公告期限满后多久能收到通知,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工作安排和案件的具体情况。 当事人在公告期限满后,可以主动联系受理案件的法院,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后续的安排,做好相应的准备。同时,要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收到法院的通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