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害食品罪会被判多久?
我想了解一下生产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情况。我朋友之前开了个小食品厂,后来听说他因为在食品里加了不该加的东西,被指控生产有害食品罪。我挺担心他的,就想知道这种罪一般会怎么判,是根据什么来确定判多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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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一般情形下,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说的“一般情形”,就是刚实施了这种生产有害食品行为,但还没有造成特别明显严重后果的情况。 要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比如导致很多人身体出现较大问题、引发社会关注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是出现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就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比如因为生产的有害食品导致多人死亡等极其严重后果的情况。 总之,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会综合考虑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以做到罪责刑相适应,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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