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的离婚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但还没去办离婚手续。我想知道这个离婚协议的有效期是多久,如果长时间没办离婚,协议会不会失效?我不太懂法律,就怕签了的协议后面不算数了,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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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协议。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如果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该离婚协议虽然成立,但并未生效。也就是说,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它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不存在所谓的“有效期”限制。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 而一旦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就生效了。生效后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且,这种效力是长期有效的,除非出现法定的可撤销或变更情形。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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