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司法受理的时限是多久?

我有个纠纷打算走司法程序解决,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后,一直没消息。我想知道司法受理有没有时间限制,到底多久能给我个准信,是受理还是不受理呢?心里一直悬着很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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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司法受理时限在不同的司法程序和案件类型中是有所不同的。下面从常见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这里的七日期限是从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后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起诉材料符合要求,法院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刑事诉讼方面,对于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而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行政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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