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多久不再追究盗窃罪?
我之前因为一时糊涂犯了盗窃罪,心里一直很忐忑。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派出所多久之后就不会再追究我的盗窃罪了?我就怕哪天突然又被查出来,想了解清楚这个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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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再追究盗窃罪涉及到法律上的追诉时效问题。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如果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经过五年派出所不再追究;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经过十年不再追究;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不再追究;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经过二十年不再追究。不过,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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