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久法院应准许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现在我想离婚,但不知道分居多久法院才会准许。我很担心因为分居时间不够,法院不判离,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分居多久能判离婚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分居多久应准许离婚这个问题前,我们先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首先是“分居”,简单来说,分居就是夫妻双方停止共同生活,各自过各自的日子,经济上分开,生活上也不再相互照顾。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其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即使时间再长,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条件。比如,一方被派往外地工作很长时间,这种分居就不能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其二,分居要满两年。这两年的时间是连续计算的,中间不能有间断。如果分居过程中有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情况,那么分居时间就要重新计算。 不过,即便满足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法院也不是一定会马上判决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目的是看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除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其他几种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这些情形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但离婚并不是仅仅看分居时间,还要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