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后多久能立案审理完?

我涉及一起被留置的案件,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从被留置开始,到立案然后审理完,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多久。我想了解清楚这个时间,也好心里有个底,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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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是一种由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从留置到立案审理完成,这一过程涉及到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时间。 首先是留置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一般情况下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说,留置最长可达六个月。 当监察机关完成调查工作后,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之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从留置到立案审理完,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受到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简单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完成,而复杂案件可能会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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