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留置措施后一般多久会通知家属?
我家里有人好像被采取留置措施了,我到现在都没收到通知,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采取留置后多久会通知家属呀?是一定会通知吗?有没有不通知的特殊情况?就想弄清楚这方面具体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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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一般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这一规定出自《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可以暂不通知家属。这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如果过早通知家属,可能会对调查工作造成严重阻碍,影响案件的顺利办理,导致违法犯罪行为无法被准确认定和惩处。 但大家也不用担心,一旦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监察机关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这既保障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保障了被留置人员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此外,监察机关有责任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而且如果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相关概念: 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一种重要措施,是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场所,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 有碍调查情形:比如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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