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后多久通知家属?
我家人被采取留置措施了,我到现在都没收到通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想问问,法律上规定采取留置措施后,应该在多久内通知家属呢?我好有个底,不然一直干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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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有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这里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是指从采取留置措施那一刻起开始计算,要在一天的时间内完成通知家属这个程序。不过,如果存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况,也就是所谓的有碍调查的情形,就可以暂时不通知家属。但一旦这种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了,就必须马上通知家属。这是为了保障家属的知情权,同时也是在保证调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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