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认罪认罚会量刑多少天?


自首认罪认罚具体的量刑天数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先来说说自首和认罪认罚这两个概念。自首就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 。这两个行为在法律上都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量刑时,不同的诉讼程序会有不同的审结期限,这也和最终量刑天数有关。比如,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法院对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案件,法院通常应在十日内完成审判并做出最终决定;如果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了一年,那么审查的期限则可适当延长至十五日。简易程序适用于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结;但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则可以将审结期限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中,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 另外,量刑时还要考虑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果犯罪行为相对较轻,就可以考虑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要是犯罪行为较为严重,就可以选择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法定的从重、从轻情节也很关键,若存在法定的从重情节,一般应适用较重的惩罚,可能就不再考虑自首所带来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对应法定从轻情节,例如共犯中的从犯、胁从犯等,要对自首情节与其它法定从轻情节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具体的刑罚。 最后,自首者的人身危险性也会影响量刑,像惯犯、累犯等人身危险性较大的自首者,可能不对其从轻处罚,或者减少从轻幅度;而偶犯、初犯等人身危险性较小,可能会适当增大从轻幅度。 总之,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所以无法直接给出一个准确的自首认罪认罚量刑天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