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后调解多少次?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已经开庭了。听说离婚案一般会先调解,我想知道开庭之后通常会调解几次啊?调解次数有没有什么规定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了解清楚。
展开


在离婚诉讼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开庭后具体的调解次数。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其目的是希望夫妻双方能够和平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强调了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没有提及调解次数。 从司法实践来看,调解次数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有些案件可能经过一次调解,双方就能够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和好,从而结束调解程序。而对于一些矛盾比较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法官可能会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试图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矛盾焦点、是否有子女等。如果双方有和好的可能,法官会尽量做和好的调解工作;如果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官则会侧重于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调解,以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总之,离婚开庭后的调解次数是不固定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无论调解次数多少,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公正、合理地处理离婚案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