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但是不清楚在股东人数方面,我国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最少需要多少股东,最多又能有多少股东,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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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就为您详细讲解。 首先,咱们来明确一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股份有限公司是把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出钱,按照出的钱换算成股份,之后根据股份来享受权益和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里要注意的是,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也就是说,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时候,发起股东的人数必须在2人到200人这个区间内,并且一半以上的发起人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而对于成立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人数方面,虽然公司法没有明确限定上限,但实际上因为要受到上市规则等多方面因素的约束,并且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也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充股东人数。至于下限,依据上述规定,至少得有2个股东。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2人以上,虽然理论上没有绝对的上限,但实践中会受到多种因素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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