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诈骗会被量刑多少年?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征信诈骗罪”这一独立罪名。涉及利用征信相关手段进行诈骗的行为,通常会依据具体情形,以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等相关罪名来定罪量刑。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比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情况都在此列。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若骗取贷款数额较大,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高额罚金或没收财产。 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金额、情节严重程度(比如是否造成被害人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等)以及犯罪者的态度(是否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等)等多方面因素,来最终确定具体的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