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会被判多少年?
我想了解下关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情况。我听说有人好像挪用了扶贫的钱,现在很担心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就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挪用特定款物罪具体是怎么判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轻判,什么情况又会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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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触犯挪用特定款物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相关立案追诉标准,比如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等,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予以追诉。 “情节特别严重” 通常是指挪用特定款物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损害后果极其严重,例如导致重大救灾、抢险等工作严重受阻,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等情况 。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必须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七项款物,既可以是款,也可以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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