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猥亵后未成年人能获得多少赔偿?


当少女作为未成年人被猥亵后,赔偿数额并没有明确固定的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物质损失很好理解,就是因为这次猥亵事件给孩子身体造成伤害后,产生的一系列实实在在的费用。比如受伤后去医院看病产生的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如果受伤严重需要一段时间修养,耽误了学业请家教辅导功课的费用等,这些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物质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其次是精神损害赔偿。这部分相对复杂一些,因为精神伤害不像身体伤害那样有明确的花费单据。如果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能在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或者1万元这五个档次之间浮动;如果只是一般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能在8000元、6000元、4000元或2000元这四个档位上调整 。不过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是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如果未成年人是实施猥亵行为的一方,在赔偿责任承担上,如果该未成年人有财产,那么先用其财产来赔偿,财产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补足;要是未成年人没有财产,那就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件发生在学校等教育机构且教育机构存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等过错情况,教育机构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物质损失: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支出。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精神上受到的痛苦、创伤等给予的金钱补偿。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