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死人应该赔偿多少?


医院治死人的赔偿金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赔偿项目一般包含以下这些: 首先是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当地对于丧葬费用有一个规定的标准额度,以此来确定这部分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 死亡赔偿金方面,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一般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一位50岁的受害者,可能就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相应标准乘以20来计算死亡赔偿金。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死者生前扶养着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或者未成年子女,就需要计算这部分费用。依据同样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这是对家属精神上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 此外,还可能涉及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等费用。 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来确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等级:是对医疗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责任程度和赔偿标准。 医疗过失行为:指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疏忽或违反相关规范等出现的错误行为。 被扶养人:指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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