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不是固定的,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计算。 首先,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一般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就是当地对于丧葬费用的一个补贴标准,用来保障处理丧葬事宜的基本支出 。 死亡赔偿金,通常采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的标准,如果受害者是农村居民,计算标准可能不同。比如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死亡赔偿金相应就高;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会低一些。 被扶养人生活费方面,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比如死者有未成年子女或者年迈无劳动能力的父母需要扶养,就涉及这部分赔偿。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毕竟亲人因医疗事故离世,家属精神遭受极大创伤,这是给予家属精神上的抚慰。 相关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对这些赔偿项目和标准都有明确规定。 总之,计算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要考虑众多因素,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赔偿数额差异较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计算和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