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被打轻微伤的赔偿金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它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受伤后去医院看病所花费的费用,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都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要是对方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得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其次是误工费,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要是因为受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也是赔偿的一部分,如果受伤需要人照顾,就会产生这笔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不过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得有正式票据,而且票据要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要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会得到赔偿。 最后是营养费,这个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相关概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