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损坏他人财产达到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最近遇到了一些财产受损的烦心事。有人故意破坏了我的财物,我想知道具体损失达到多少金额才能立案。不同情况的立案标准是不是不一样?希望能得到一个明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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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的立案标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来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也就是说,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失达到或超过5000元,就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例如,甲故意砸坏乙价值6000元的电脑,这种情况就达到了此立案标准。 2.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即便每次毁坏财物的价值未达到5000元,但如果累计毁坏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同样可以立案。比如,丙在不同时间段,分别故意损坏丁价值1000元的物品,累计达到三次,也符合立案条件。 3.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如果是有组织、有预谋地纠集三人或更多人共同公开损毁公私财物,不论财物损失金额多少,都可能被立案追诉。例如,戊纠集三人一起公然砸毁己的店铺财物。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进行判断。 其次,若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构成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例如,故意损坏他人价值500元的财物,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在某些地区,如果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金额低于5000元,但如果存在聚集三人以上或者三次以上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情况,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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