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达到多少金额会怎么判?


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开设赌场罪涉及金额与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刑法并没有直接明确规定开设赌场罪的具体金额标准,但相关的司法解释给出了指引。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线下开设赌场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也会综合考虑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因素来判断情节是否严重。一般来说,如果抽头渔利数额较大、赌资数额巨大或者参赌人数众多,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例如,在一些案例中,抽头渔利达到数万元以上,或者赌资累计达到数十万元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而对于情节相对较轻的,可能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会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犯罪行为的持续时间、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