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左小腿跟跟骨骨折一般能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导致左小腿跟跟骨骨折的赔偿金额没有固定标准,范围通常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一般如下: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例如,伤者在医院治疗花费的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都应计算在内。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受害人是上班族,因骨折请假休息一个月,这一个月减少的工资收入就是误工费。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营养费**:具体数额依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并参考医疗机构的相关建议来确定,通常在500元到5000元之间。 -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按照30元人民币/天乘以实际住院的天数计算。 -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需要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伤残等级为十级,计算公式可能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通常在完成相应的伤残等级鉴定和误工、护理及营养期限鉴定之后,可依法向加害方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诉讼,以获取应有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