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妻子能继承多少遗产?

我丈夫前段时间去世了,我们是再婚家庭。他和前妻育有一个孩子,我和他也有一个孩子。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我不太清楚我作为再婚妻子能继承多少遗产,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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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遗产继承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首先说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的人)在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自己的遗产由哪些人继承,以及每个人继承多少。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再婚妻子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比如遗嘱中写明再婚妻子可以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那就按照这个比例来执行。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该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法定继承中,再婚妻子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价值100万,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再婚妻子、被继承人的一个子女和他的父母,一共四个人,那么通常情况下,每个人可以继承25万。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有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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