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能折抵多少刑期?
我想了解留置在刑期计算方面的具体规定。最近我遇到个事儿,身边有人被留置了,之后又面临判刑。我不太清楚留置时间在计算刑期时是怎么算的,比如留置一天到底能折抵多少刑期,是固定的还是会有变化,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展开


留置折抵刑期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当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时,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为什么会这样规定呢?这是考虑到不同刑罚的严厉程度和性质。管制属于限制自由刑,相对来说是比较轻的刑罚,所以留置一日能折抵管制刑期二日;而拘役和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相对管制更严厉些,所以留置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各一日。这样的计算方式体现了在不同刑事处罚体系中的合理换算关系,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被留置了15日,之后被判处拘役3个月,那么在计算实际要执行的拘役刑期时,就要减去15日;要是被判处管制6个月,那就需要减去相当于30日管制刑期对应的时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