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减去多少钱后需要交税?

我不太清楚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我每月有工资收入,也有一些其他的收入来源,想知道扣除多少钱之后剩下的部分才需要交税,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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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和交税规则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起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说,平均到每个月就是减除5000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月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低于5000元,通常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除了基本减除费用,还有专项扣除。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你的收入中扣除。另外,还有专项附加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例如,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类型的收入,比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有不同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所以,个人所得税减去多少钱后要交税,需要综合考虑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多方面因素。你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和扣除情况来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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