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离婚法中家暴出轨怎么判?


在新离婚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下,对于有家暴和出轨情况的离婚案件判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离婚请求的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当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家暴行为时,法院大概率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而出轨虽然没有明确列在该条款中,但如果出轨行为严重到影响夫妻感情且调解无效,法院也会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一方有家暴、出轨等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因为法律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所以在财产分割上会对无过错方有所倾斜。比如,在房产、存款等共同财产分配时,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超过一半的份额。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实施家暴的一方。而出轨行为在抚养权判决中也会作为考量因素,如果出轨方的行为对孩子成长产生不良影响,法院同样会综合判断后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决。 最后,关于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在对方有家暴、出轨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家暴造成的身体伤害的医疗费用等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而精神上的痛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