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家暴事件发生时会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在处理家暴事件时,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以下是具体介绍: 首先,一旦接到关于家庭暴力的举报投诉,公安机关会立即出动警力,快速响应,以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这是为了及时保护受害者,防止暴力行为进一步升级,对受害者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其次,公安机关会协助受害者进行医疗救治及伤势鉴定。受害者可能会因为家暴行为而受到身体上的伤害,需要及时的治疗和康复。伤势鉴定则是为后续的处理提供重要的证据,确定伤害的程度,以便判断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他们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导致严重伤害,甚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无人照料等危险境地,公安机关会协同民政部门将他们妥善安置至临时庇护所,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得到保障。 针对情节较为轻微且依据法律规定无需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事件,公安机关会对施暴方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其发出告诫书。告诫书包含施暴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实际情况以及禁止其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同时会送达给施暴方、受害者以及当地居委会、村委会。 如果施暴方的家庭暴力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实施治安管理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罚款等。若情节更为严重,触犯刑法,如造成受害者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还会定期对收到告诫书的施暴方、受害者进行查访,督促施暴方切实履行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的承诺,预防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