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二审判决该如何申诉?


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是可以申诉的。下面为您介绍常见的申诉途径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里要注意,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也就是说,即便申请再审了,原来的判决该执行还是要执行。 其次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相应情形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另外,在刑事案件中,申诉是当事人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并且当申诉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比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等情况。 申诉时应当提出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等。如果是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相关概念: 申诉: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