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不服该如何申请再审?


在了解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不服如何申请再审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简易的诉讼程序,它适用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这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即一旦作出判决,立即生效,当事人不能像普通诉讼那样通过上诉来改变判决结果。 如果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的一审终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需要向作出该生效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等内容。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再审条件,就会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就会驳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