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不服该如何上诉?


首先,我们要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诉讼程序,主要适用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对于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案件,按照常规理解的“上诉”(即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二审请求)是行不通的,因为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过,如果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的一审判决不服,还是有救济途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具体操作流程上,当事人需要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并且要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详细说明申请再审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人民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就会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就会裁定驳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