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免于拘留?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拘留主要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不同类型的拘留,免于拘留的情形和法律依据也有所不同。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此外,如果违法行为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也可以免于刑事拘留。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总之,免于拘留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果你面临拘留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你的权利,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