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母亲在生活照料、情感关怀等方面往往更具优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会从多个维度去判断。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职业稳定性,工作稳定的一方可以给予孩子更稳定的生活环境;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是否便利;还有个人品德、健康状况等也会被纳入考量范围。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并出具相应判决。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但这并非绝对。比如,如果一方存在诸如虐待儿童、酗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或者另一方具备明显更优越的抚养条件,法院也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一方抚养。此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也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总之,法院判决的核心宗旨是保障孩子能在健康、稳定、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