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有不少分公司。最近听说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债务,我就有点疑惑,分公司的债务到底该怎么承担呢?是分公司自己承担,还是总公司来承担?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分公司债务
  • #总公司责任
  • #公司法
  • #民法典
  • #债务承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要明白,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就像是一个整体的不同部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简单来说,法人就像是一个法律上独立的‘人’,有自己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而分公司没有这种独立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分公司产生的债务,最终是要由总公司来兜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也提到,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对于分公司而言,就是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来承担债务,如果这些财产不够偿还债务,那么剩下的部分就由总公司来承担。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在实践中也可以先让分公司用自身财产承担,不够的部分再由总公司补足。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基于分公司和总公司的特殊法律关系所决定的。这样规定,既保证了交易的安全,也明确了责任的归属。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