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各占五五责任时,理赔具体该怎么算呢?


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各占五五责任时,理赔计算方式需要根据事故涉及的主体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情况**: 首先,双方会利用各自所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对彼此进行赔付。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其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比如甲车和乙车发生事故,双方都有交强险,那么双方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倘若交强险赔偿后,赔偿金额未能满足实际需求,也就是还有剩余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那么这剩余的赔款将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别承担50%与50%的份额。例如,总的损失在扣除交强险赔偿后还剩下10万元,那么双方各自再承担5万元。如果双方还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可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寻求进一步的赔偿支持。 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也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情况**: 机动车一方需承担总计损失金额50%的赔偿责任,而剩下的50%则由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自行承担。例如,事故总损失为20万元,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10万元的赔偿责任。同样地,如若该机动车驾驶者拥有相关保险,其有权向保险公司寻求进一步的赔偿支持。当机动车驾驶者率先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对方做出赔偿之后,余下赔偿款项将依据上述比例各自分担。 法律依据同样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