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交单的日期怎么计算?
我在做进出口贸易,涉及到承兑交单的操作。我不太清楚这个承兑交单的日期是如何计算的,是从收到单据开始算,还是从承兑汇票的出票日算,又或者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 要明确承兑交单日期的计算方法,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时间点。一是提示日,即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要求承兑的日期;二是承兑日,指进口商对汇票进行承兑的日期。 在实际业务中,承兑交单日期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如果汇票规定为即期付款,那么提示日就是承兑日,也就是进口商见票后立即承兑,此时承兑交单日期就是提示日。例如,代收行于3月1日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商当场承兑,那么3月1日就是承兑交单日期。 若汇票规定为远期付款,比如“见票后若干天付款”,那么从提示日开始计算规定的天数,得出的日期就是付款到期日,但承兑交单日期是进口商实际承兑的日期。比如,汇票规定见票后30天付款,代收行于3月1日提示,进口商在3月2日承兑,那么3月2日是承兑交单日期,付款到期日则是从3月1日起往后推30天。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银行在处理托收业务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指示进行操作。虽然该规则没有明确规定承兑交单日期的具体计算方法,但它强调了银行要遵循合理谨慎的原则,准确处理提示、承兑等环节,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交易双方和银行都要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承兑交单日期,避免产生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