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十分重要,这对于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保障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无论是按月发放的工资,还是临时性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经营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进行股票、基金等投资所取得的收益,都应视为共同财产。(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作品并获得了稿费等收益,或者拥有专利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回报,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或者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则不属于共同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次,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依法专属于一方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的购买时间在结婚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例如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这是对受害者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某项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具有特定个人使用性质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