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想弄清楚赔偿标准到底是怎么算的,比如各项赔偿都有什么依据,是按什么规则来确定具体金额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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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进行计算。下面一项一项为您解释: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要是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的,那就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简单说,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治疗花费都算在这里。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就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那就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是为了弥补患者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就是说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吃饭的补贴标准,来给患者住院期间吃饭的费用补贴。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情况下,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就是请人照顾患者所需要花费的费用。 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是对因医疗事故导致伤残患者未来生活的一种补偿。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需要轮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花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伤害的一种赔偿。 总之,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综合考虑了患者多方面的损失和需求,旨在给予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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