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如何进行赔偿的?


医疗事故的赔偿通常会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计算的,像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等都包含在内,不过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简单来说,就是你因为这次医疗事故实际花了多少看病的钱,就按这个来赔。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没办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要是患者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要是收入比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还多,那就按照3倍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算。这是为了弥补患者因为不能工作而损失的那部分收入。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就是说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时吃饭补贴的标准,来给患者这方面的补偿。 陪护费,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门有人照顾,那么就会产生陪护费,这个费用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残疾生活补助费,这是针对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的情况。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来计算。从定残的那个月开始算,最长赔偿30年;不过要是患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赔偿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患者因为残疾后生活可能受到的影响给予的经济补偿。 残疾用具费,要是患者因为残疾需要配置一些辅助器具,像轮椅、假肢等,凭医疗机构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来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是用于处理患者丧葬事宜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在精神上受到的伤害给予的一定补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责任程度、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以及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