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权归属有哪些问题?
我家房子拆迁了, 现在对于拆迁房的产权归属不太清楚。不知道是按照原房屋产权人确定,还是有其他的规定。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分配等,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拆迁房产权归属到底是怎么确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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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权归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房产权归属的基本概念。拆迁房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其产权归属主要取决于拆迁安置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般来说,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有产权房,那么拆迁房的产权通常会按照原房屋产权人的意愿和相关协议来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那么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会明确新房屋的产权归属。通常情况下,新房屋的产权会登记在原房屋产权人名下。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比如,在一些家庭中,原房屋虽然登记在某一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家庭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拆迁安置协议上写的是原产权人的名字,其他家庭成员也可能对拆迁房享有一定的权益。这时候,就需要根据家庭内部的约定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另外,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公房,那么拆迁房的产权归属会有所不同。公房的承租人在拆迁过程中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安置权益,但产权可能不归承租人所有。具体的产权归属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如果在拆迁房产权归属问题上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来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