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

我家的老房子拆迁后分了套安置房,现在家里人对这安置房产权归属有分歧。有人觉得谁的户口在这房子里产权就归谁,也有人说应该按拆迁协议来。我不太清楚到底安置房产权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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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一般来说,安置房的产权归属认定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按照拆迁补偿协议来确定产权归属的情况,当被拆迁人与拆迁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安置房的归属,那么安置房的产权就按照协议来确定。比如协议中写明该安置房归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产权就属于这个人。这在《民法典》的合同编中有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还有一种情况是家庭内部协商分配的安置房。在一些家庭中,可能会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对安置房的产权进行协商分配。只要这种协商是家庭成员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不过,如果没有书面的协议,后期可能会因为产权问题产生纠纷。 另外,有些安置房可能涉及到政策规定。比如某些地方政府为了保障特定人群的居住权益,对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有特殊的政策要求。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来确定产权归属。如果在产权登记过程中出现错误或者争议,可以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来解决。总之,安置房产权归属的确定要综合考虑拆迁协议、家庭协商以及当地政策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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